河南省制造强省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公布河南省数据要素市场培育试点城市的通知(豫制造强省办〔2023〕5号)

核心提示:各省辖市人民政府,济源示范区、航空港区管委会:根据《河南省制造强省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组织开展河南省数据要素市场培育城

各省辖市人民政府,济源示范区、航空港区管委会:

根据《河南省制造强省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组织开展河南省数据要素市场培育城市试点工作的通知》(豫制造强省办〔2022〕39号),经各地市申报、专家会议评审、实地考察和网上公示,确定郑州市、开封市、洛阳市、新乡市、许昌市等5地市为河南省数据要素市场培育试点城市,现予以公布。

2023年3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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